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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因腹股沟斜疝术后出现脑梗死赔偿案

来源:日照医疗纠纷律师网 李兆义律师 作者:医疗纠纷律师/李兆义律师 发布:2017-3-29 点击:1158 

 患者因腹股沟斜疝术后出现脑梗死赔偿案

 

2016年11月6日,原告因右腹股沟区出现一包块1年余到被告处诊疗,既往史九年前曾患有脑血栓病史。被告门诊以“右腹股沟斜疝”收入住院治疗,被告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09:30分为原告实施右侧腹股沟斜疝修补术,术后即出现频繁打哈欠,手术当日下午四点多原告出现言语不清、昏迷等症状,后被诊断为:脑梗死、脑疝等,且病情逐渐恶化。于2016年11月9日16时转往临沂市中心医院诊疗,被诊断为:大面积脑梗死、脑疝、肺部感染、疝气术后,经临沂市中心医院行开颅去骨瓣减压术等急救措施诊疗处理,原告虽然好转,但处于无自主意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植物人状态。

原告认为被告在诊疗时,对手术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术前检查到位、未尽到说明、告知义务,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及不良结果的预见义务和不良结果的回避义务,延误诊疗等,其医疗行为有过错,给原告身体造成损害、经济造成损失、精神造成痛苦,为此原告诉于日照市X县人民法院处理,案经法院处理,本案在委托司法鉴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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